南宁市区道路货运车辆路桥通行年费可获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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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讯(记者韦静)近日,记者从商务部门获悉,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的若干意见》》(南府发〔2016〕10号)的规定,为降低南宁市货运企业运营成本,促进货运物流业的发展,自即日起,相关部门将对南宁市城区注册登记的道路货物运输在营车辆给予减免南宁市贷款道路桥梁机动车辆通行年费(简称路桥通行年费)。
根据近日印发的《关于减免南宁市区道路货运车辆路桥通行年费的通告》显示,从南府发〔2016〕10号发文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相关部门将对未缴纳当年度路桥通行年费的货运车辆实施即时减免,按80%缴纳路桥年费;对已缴纳当年度路桥通行年费的货运车辆实施退费减免。在南宁市兴宁、青秀、西乡塘、江南、邕宁、良庆6城区,以及高新区、经开区2个开发区范围内注册登记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所属的营运车辆纳入此次的减免对象,且纳入减免范围的货运车辆必须是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有效期内。
据了解,想要享受此次减免“福利”也有相应的要求:在申请主体上,企业业户需由公司委派专人(出具委托书)统一申请办理,个体业户由车主自行申报。各货运业户也可委托南宁市道路货物运输行业协会办理;在申请材料方面,申请人须持申请报告、合法有效的路桥通行年费发票、路桥通行年费标贴、车辆行驶证以及道路运输证办理减免手续。
值得注意的是,持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企业业户、个人业户名下所有货运车辆,应当办结2016年度路桥年费后方可办理退费业务;2017年度货运车辆路桥年费的减免工作于2016年第四季度开始申办;2018年度货运车辆路桥年费的减免工作于2017年第四季度开始申办。
记者还了解到,南宁城市路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近日也发布通知,表示将严格按照市政府文件精神落实减免政策,并对其进行了细化:截至发文前仍未缴纳2016年度路桥年费的货运在营车辆,经按程序审核后,符合减免条件的分段进行核算,按合计额收取路桥年费。具体是:2016年1月至4月按年度应缴额缴纳路桥年费;2016年5月至12月按年度应缴额的80%缴纳路桥年费。
与此同时,截至发文前已缴纳2016年度路桥年费的,按照与市运管处、市运输协会商定退费流程及政府文件要求执行(按上述情况核算办理退费)。统一在该公司年票中心五一路康城检测站二楼和市运输协会定点进行办理。
此外,对缴纳2017年度路桥通行年费的货运车辆,需将行驶证、车辆道路运输证复印留档审核后,符合减免条件的,按年度应缴额的80%在该公司各年票窗口缴纳路桥年费。
■热点解答
如何快速申请此次减免“福利”?
申请流程——
申请人持申请报告到运管部门核验车辆的营运证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后,持相关手续、票证到办理地点提出申请,办理地点核实缴费记录等情况后予以办理费用减免。
办理时间——
根据办理的数量需要3—5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南宁市康城江南机动车检测站内,五一中路5-8号;
南宁市运输协会办公室,科德路22号(科德秀厢路口)。
咨询电话——
南宁城市路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咨询及上门服务电话(24小时值班电话):4815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