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今起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 3个受理点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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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史小辉) 近日,记者从南宁市不动产登记局获悉,南宁市今日起在市区范围内统一受理房屋、土地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将颁发全国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和证明,旧版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他项权利证”等证书不再发放。
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区域为:兴宁区、江南区(含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青秀区、西乡塘区(含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良庆区、邕宁区。
南宁市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实施,将结束原来各部门分散登记和管理的格局,是南宁市进一步转变职能,推行机构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原来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将两证合一为“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将统一登记在一本不动产权证上,以减少老百姓办理相关证书的环节。
为方便群众办理登记,南宁市在市区范围内将设置3个不动产登记业务受理点。各受理点统一实行房屋交易窗口与不动产登记窗口合署办公,一次性受理房屋交易审核与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以方便办事群众。
此外,办事企业和市民还可选择登录南宁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或关注“南宁市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详细了解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关政策法规,获悉不动产登记最新动态,获取办事指南以及相关申请表格、材料清单等。
热点问答
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受理范围包括哪些?
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在国家给予5年过渡期内仍由原发证机关负责办理,过渡期满后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林权类不动产登记业务目前暂不办理。
是否都要换新证?旧版的证书还有效吗?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无论是依法颁发的新版证书,还是在政策实施前已经颁发的旧版证书都继续有效,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只要产权没有发生变动,就可以不换证,不会强制要求不动产权利人更换证书,给群众和企业增加负担。
新证与旧证有什么不同?
一是证书变了,现在的证书统一为:“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二是现在的证书上增加了一个二维码,作为存储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标识,只要扫描证书上的二维码,就可以立即获取不动产权证的编号、不动产单元号码等相关信息;三是证书上既有土地信息,也有房屋信息,内容比原来的更多也更细。
不动产信息是否可随意查询,会不会泄露个人信息?
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一般来说,不动产权利人、与不动产权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另外,司法部门需要查询权利人的不动产信息时,必须提供查询目的和查询的证件,不得将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用于其他目的。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泄露登记资料,以及查询的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泄露查询资料的,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之,登记信息的公开查询都要依法开展,不会无条件、不受限制地全面公开,所以不会导致居民住址、身份等基本信息外泄,不存在“露富”的风险。
市民购买预售房后该如何办理产权登记?
为防止开发商“一房多卖”,买房人可以要求预售人一起前往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预告登记。如果预售人未按照约定与预购人申请预告登记的,预购人也可以单方面申请预告登记。
不动产登记业务如何办?
1.准备材料
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等来源证明材料
2.提交申请
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
3.受理审核
不动产登记机构根据申请事项进行受理并依法对申请材料作进一步审查
4.登簿发证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符合条件的事项记载在登记簿中
5.完成登记
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时间
不动产登记机构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需要注意的是,符合规定的申请材料才能受理,审查时限不包括公告时间。
●地点
园湖路受理点:
青秀区园湖北路37号1、3楼
青秀受理点:
青秀区滨湖路80号
五象受理点:
五象大道南侧66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